各党委,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持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通知》(鲁组字〔2021〕43号)和《关于做好新一轮省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选派4名第一书记到莘县农村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选派3名驻市县省派工作队队员推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任务落实,同时推荐1名县(市、区)党委副书记人选。任期一般不少于2年。具体要求如下:
一、人选标准条件
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好,热爱基层工作,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工作能力强,作风扎实,具有1年以上党龄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
1.省派第一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有1名处级干部带队,至少有1名40周岁以下干部。
2.省派工作队中的处级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科级及以下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至少有1名熟悉党建工作的干部。
3.挂职县(市、区)党委副书记应为表现突出、有培养潜力、需要加强基层历练的正处级领导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与省派第一书记、省派工作队人选不交叉。
二、选派程序
采取组织推荐、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由组织部提出人选,党委研究确定。请各部门、各单位将本通知精神尽快传达到本单位的党员干部,动员符合条件的党员干部积极报名。
有意愿报名的干部,请于12月23日11:00前与组织部联系,联系人:李书翔、陈晓,联系电话:89736599、82765911。
省派第一书记、省派工作队、挂职县(市、区)党委副书记管理考核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执行。
党委组织部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