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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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党员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4年06月03日 16:44 刘绪峰 点击:[]

各学院党委:

为切实做好2024届毕业生党员相关工作,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毕业生党员专题教育活动

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各党委集中或指导相关党支部,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通过党课或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开展一次教育活动。

(一)教育他们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时刻牢记党员身份,坚定信仰与初心,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文明离校、就业创业等方面做表率。

(二)将《致2024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附件1)传达到每一位毕业生党员,传达学校对毕业生党员的关怀与期冀,学习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有关程序要求。要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个别毕业生党员组织观念不强、不按时转接组织关系、成为“口袋”党员等现象,明确告知党员《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严肃纪律要求。要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防止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超期等现象。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原则

1.已落实学习或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往升学或就业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其组织关系转接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等党组织。

2.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可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抬头必须是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也可随同档案转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留在校内继续学习或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如学习或工作单位在二级单位党委发生变动的,也要在校内转移组织关系,抬头应注明具体党委名称。

4.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毕业生原所在学院党委,填写《出国(境)学习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申请表》和《登记表》(附件2、3),经学院党委审批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后要及时转出。

(二)组织关系转接有关要求

1.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党委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各项工作,指导毕业生党员按时转接组织关系,以便及时参加组织生活和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和监督。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都要通过“灯塔—党建在线”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系统进行。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24年6月,介绍信有效期90天。

(三)组织关系转接程序

1.党员需事先与即将转往的党组织联系,确定接收党组织名称。转往省内单位的毕业生党员,要认真落实接收其组织关系的党支部名称,党支部名称要与“灯塔—党建在线”党组织和单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党支部名称一致(若无法确定党支部的,也可落实到党支部的上级党组织,名称也必须与“灯塔—党建在线”中的党组织名称一致);转往省外单位的毕业生党员,转往的省部级党委已开通全国党员组织关系线上转接权限的,需落实转往的省部级党委和具有全国组织关系转接权限的拟接收基层党委(名称需与全国党员组织关系线上转接系统中一致)。转往的省外单位未开通全国党员组织关系线上转接权限的,需在学院党委线下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要落实介绍信抬头和拟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抬头称呼应为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党委。

2.各学院党委根据《2024届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填写说明(附件4)组织毕业生党员认真落实接收单位党组织名称和抬头,填写《2024届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附件5)。

3.待学院党委和学校组织部审核后,毕业生党员所在党支部管理员登录“灯塔—党建在线”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系统(全国组织关系转接功能操作说明见附件6),根据党员落实的接收党组织名称,在系统中填写有关信息,学院党委审核后提交学校党委。学校管理员审核后转往相应接收党组织。省外的由本单位党组织通过“灯塔—党建在线”转出后,确需线下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的(附件7),由学院党委统一开具盖章,留好存根。办理完毕后,各学院务必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发放到党员本人手中,不能代转。

4.组织关系转出的毕业生党员,要督促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时接收网上组织关系,灯塔系统中接收党组织确认接收后,组织关系转接视为完成。组织关系转往省外的党员,要在有效期内到接收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线上转接的督促接收单位审核接收,开具纸质介绍信的将回执寄回原所在学院党委。灯塔系统无法走完流程的,由学院党委将回执上传,组织关系转接视为完成。

如果介绍信开错或工作单位有变动(如改派),请在有效期内持原介绍信及有关证明文件到原所在学院党委重新办理。若改派时间待定且待定时间将超过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的,请先到原接收单位报到或及时与原所在学院党委联系。

三、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

(一)各学院党委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学生党员负责的态度,安排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归档材料主要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团推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发展对象必备材料、政审及政审综合材料、培训材料、《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表》、思想汇报等。要认真逐一审查并确定所有档案材料中所填的内容是否准确完整、时间是否规范齐全、应盖印章是否完备等,确保转出党员材料完整规范。

(二)认真检查灯塔系统中毕业生党员的个人信息,对已转正的党员,要及时维护转正时间及政治面貌。

(三)对毕业生中的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应结合预备党员在预备期中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习工作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由各学院党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随同《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一并归入本人档案,以便与新单位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工作及时衔接,为预备期满转正做好准备。

(四)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或者已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也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等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五)完善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档案专人负责制。在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过程中,都要认真实行专人负责,并严格履行交接登记手续,档案交接所有环节的记录要存档备查。

请各学院党委于6月17日前附件2-3(如有)、5电子版发至组织部邮箱zzb@ujn.edu.cn,纸质版盖章交行政楼816室。


联系人:徐凌云、刘绪峰,联系电话:82765835。


附件:1.2024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2.出国(境)学习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申请表

          3.出国(境)学习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登记表

          4.2024届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填写说明

            5.2024届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

            6.全国组织关系转接功能操作说明

            7.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委组织部

202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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