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充分发挥先进典型表率示范作用,推动高水平大学建设,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七一”前夕在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主要是我校中共正式党员中的优秀分子,重点向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一线党员倾斜。
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主要是各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及党委部门中从事党务工作的中共正式党员中的优秀分子,重点向基层党组织倾斜。
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主要是各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中的先进集体。
二、推荐数量
本次表彰拟推荐优秀共产党员30名左右,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左右,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左右。
三、推荐条件
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须是在工作中真正发挥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促进学校发展、推动基层建设、服务师生员工等方面创造优秀业绩、得到群众公认、有较大影响的先进典型。具体条件如下:
(一)优秀共产党员。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3、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开拓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学习等方面创造一流业绩,事迹突出;4、宗旨观念强,心系师生,热情服务,带头联系和服务师生,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5、群众口碑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事迹突出,受到师生员工广泛赞誉。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2、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善于把握工作规律,密切联系学校实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的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3、注重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4、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5、善于做师生工作,切实为师生办实事解难题,在党员群众中威信较高;6、应从事党务工作 3 年及以上(截至 2019年6月30日)。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1、政治功能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履行党建责任。2、领导班子好,班子成员团结和谐,能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各项基本任务,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有效实现党组织政治功能;3、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素质过硬、富有活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4、服务群众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解决师生难题,维护师生利益,积极创建服务型党组织,工作作风和工作实效得到师生公认;5、工作业绩好,善于结合学校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师生等方面成效明显;6、遵守纪律好,严格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和各项纪律规定,坚持依法办事,廉洁勤政,得到党员群众的衷心拥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重大事件中旗帜鲜明、措施有力、成效显著。2016年以来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无违纪违法问题,无重大责任事故。党组织一般应建立3年以上(截至2019年6月30日)。
四、推荐办法
本次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党委、党总支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查把关和推荐材料的整理上报等工作。先由各党委、党总支对照评优标准,在充分征求党支部、党员及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严格审核把关,上报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做到好中选优。之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荐、评选。
(一)推荐人选及上报材料。
(1)各党委、党总支从本单位推荐优秀共产党员2-3名,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从全校范围内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
(2)各党委、党总支根据通知要求,组织所属各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推荐人选。之后,召开党委(党总支)会议,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
(3)各党委、党总支将本单位推荐对象的事迹材料纸质版(各1500 字左右)、推荐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一份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办公楼 816 室),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zzb@ujn.edu.cn,邮件名称为“**党委/党总支校级“两优一先”推荐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请于5月31日前报送。联系电话:65835。
(二)组织评选。
党委组织部将各党委、党总支推荐的初步名单汇总筛选后反馈给各党委、党总支,进行第二轮推荐。在征求纪委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建议名单。
(三)党委审批。
6 月中旬,召开党委常委会,审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名单。
(四)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表彰奖励。
“七一”前夕,学校党委对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
五、有关要求
(一)各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从严掌握,在推荐工作中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工作扎实有序进行。真正把理想信念坚定,工作业绩突出,师生员工公认,能够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出来。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坚持好中选优,保证质量,务求使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每个先进典型都能立得住、树得牢。
(二)要不断加大对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切实把学习宣传先进模范事迹贯穿于推荐表彰活动始终。今年是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各党委、党总支要结合这一重大事件和重要时间节点,深入挖掘注重发掘我校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中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先进典型,利用校内外媒体深入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在全校形成学先进、做表率、比贡献、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要把推荐表彰活动与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与学校中心工作和各单位实际相结合,通过充分彰显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带动作用,切实将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落实到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第一线,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水平,为推动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附件: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名单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