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推行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的指导意见》和我校《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方案》,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月20日前,各党委(党总支)传达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评星定级工作方案,组织各党支部填写评分表(附件1),完成自评申报工作。
12月26日前,各党委(党总支)审核申报材料,组织述职评议,召开党委(党总支)会议,并在所属党组织范围内公示,将五星级党支部推荐对象报党委组织部复核,确定四星级及以下党支部。
12月31日前,党委组织部复核有关材料,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根据情况实地核查,研究提出五星级党支部拟命名对象,报经学校党委同意后,公示反馈相关情况。
对公示无异议的,五星级党支部由党委组织部命名,四星级及以下党支部由各党委(党总支)命名。
二、有关说明
1.坚持原则标准。按照“党支部自评、党委(党总支)考评、党委组织部复核”的程序,防止形式主义,抓好工作落实。
2.相关指标分配。学校五星级党支部评定数量一般不超过30%(具体指标见附件2),四星级及以下党支部评定数量由各党委(党总支)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3.强化结果运用。评星定级实行动态管理,并建立奖惩机制,形成竞争氛围。对五星级党支部,学校将适当增加支部建设有关经费,鼓励支部不断凝练特色,打造品牌,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三、材料报送
1.各党委(党总支)填写党支部评星定级汇总表(附件 3),纸质版报党委组织部816办公室,电子版发组织部邮箱。
2.各党委(党总支)汇总五星级党支部简介(附件4),电子版发组织部邮箱。
附件1:党支部评星定级考核评分表
2:五星级党支部指标数量
3:党支部评星定级汇总表
4:五星级党支部简介
党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