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
为做好2024年新入职教工和2024级新生中的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审核、身份认定和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24年新入职教工和2024级新生中的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二、资格审查
(一)新入职教工党员资格审查
新入职教工党员的党员档案到校后,各相关党委组织员或党建联络员及时填写《2024年新入职教工党员入党材料审核清单》(附件1)后报送党委组织部(省外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的,一并将纸质版介绍信第二联报送),组织部审核相关档案材料。
(二)新入职教工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审查
新入职教工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到校后,各相关党委组织员或党建联络员及时填写《2024年新入职教工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审核清单》(附件2)后报送党委组织部,组织部审核相关档案材料。
(三)新生党员资格审查
1.各学院党委和各党支部应指派专人负责新生党员的档案材料和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审查、接收、登记和保管等工作。
2.党员档案的审核,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和“灯塔-党建在线”发展党员纪实公示系统中5个阶段25个步骤所要求的标准执行,主要包括:
(1)档案材料是否齐全。重点审查《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党员推荐情况、群团组织推优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材料、参加党课学习材料(党课结业证)、确定党员发展对象材料、政审材料、党员发展对象参加集中培训材料、预备党员培养考察材料、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材料不全的,应及时与原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进行情况说明并予以补充。
(2)档案材料是否真实。认真核查材料中的时间、内容、印章、签字等,查验有关证件是否与材料相符,有无前后矛盾、不合逻辑的现象,有无刻意涂改或造假现象。
(3)发展党员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例如:是否属于在学习、工作所在单位培养发展;发展单位是否具有审批预备党员资格;培养期限、发展时间、入党人年龄是否符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规定;发展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是否满1年;是否属于离开学习、工作所在单位前3个月内突击发展等。确有特殊情况的,需单独报党委组织部审查。
3.对党员档案审查不合格,或缺少组织关系介绍信、缺少党员档案的,应认真对照核实并如实写入档案材料审核统计表;应将初步认定为不具备党员资格人员的有关情况与组织部沟通,沟通后召开学院党委会作出决议,可不予承认其党员身份。对材料造假的,不予承认其党员身份,并视情节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以至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请将审核情况填入《2024级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核统计表》(附件3)和《2024级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清单》(附件4)后报送党委组织部。
(四)新生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审查
参考新生党员有关程序和标准进行。审核通过的,填入《2024级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审核清单》(附件5)后报送党委组织部。
三、组织关系转接
(一)新入职教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根据各相关党委报送的名单(附件1),党委组织部审核相关档案材料通过后,按照以下情况将组织关系从“灯塔-党建在线”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系统(以下简称转接系统)转到相关党委,请相关党委及时查看转接系统并做好组织关系接收工作。
1.省内入职(含本校留校工作)的教工党员,应在转接系统直接进行线上转接。
根据各相关党委报送的名单(附件1),党委组织部在转接系统中查询匹配党员后,系统发起接收流程,将其组织关系发至待转入党委,请相关党委及时查看转接系统并转接组织关系。
2.省外入职教工党员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时,可通过两种方式办理:
(1)通过线上转接系统转接。转接系统已对接中组部全国交换区,目前,已开通全国党员组织关系线上转接的省部级党委共35个。省外教工党员可联系原所在党组织,由线上发起转入我校的申请(可不需提供纸质版介绍信),党委组织部根据相关党委报送的名单(附件1),转接系统查询匹配党员后,系统发起接收流程,将其组织关系发至待转入党委,请相关党委及时查看转接系统并转接组织关系。
(2)通过纸质介绍信转接。经多方核实,确实无法通过线上转接系统转接的(即未能在转接系统中查询到该党员信息的),由党员本人持原所在党组织开具的纸质介绍信(须由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出具),前往报到的相关党委办理转接事宜。基本流程如下:
①相关党委将纸质介绍信(第二联)报送党委组织部。
②党委组织部在转接系统中发起接收申请,根据党员纸质介绍信(第二联)和报送的名单(附件1)等材料进行信息完善后,将其组织关系在转接系统中发送至相关党委。
③相关党委及时查看转接系统,在转接申请管理模块中的党员接收申请中进行接收其组织关系。相关党委对回执(第三联)盖章后,由基层党组织或党员本人将回执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反馈给原所在党组织。
(二)新入职教工入党积极分子系统转接
根据各相关党委报送的名单(附件2),党委组织部审核相关档案材料后,将审核情况反馈给各相关党委。
1.由省内党组织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各相关党委在发展党员纪实公示系统接续培养模块中的省内转入部分,点击发起接续培养向原单位党组织发起入党积极分子电子档案转递申请,经原单位党组织在系统同意后,系统自动将电子档案划转到相关党委。相关党委查看系统中1-6步是否录入并进行完善。
2.由省外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各相关党委在发展党员纪实公示系统中完成1-6步信息录入。
(三)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相关党委档案审核材料后,将附件3、4报送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在转接系统中查询匹配党员后,系统发起接收流程,将其组织关系发至待转入党委,转接系统具体操作请参考新入职教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中的要求和相关操作进行。
请注意:新生党员通过纸质介绍信转接的,请相关党委将纸质介绍信(第二联)电子版照片报送党委组织部邮箱,原件相关党委留存保管。
(四)入党积极分子系统转接
相关党委档案审核材料后,将附件5报送党委组织部,系统转接具体操作请参考新入职教工入党积极分子系统转接中的要求和相关操作进行。
请注意: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最新要求,自2024年7月起,新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必须于一个月内在发展党员纪实公示系统完成信息录入。超过一个月后,系统将无法进行录入。
四、其他
(一)信息校核
完成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后,各二级单位相关党委应在“灯塔-党建在线”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中及时校核或修改党员工作岗位、学历、学位、所属行业等最新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做好2024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按要求应转尽转。
(三)材料报送
各二级单位党委于9月23日(星期一)前,将附件1-5的电子版和加盖所在党委印章的 PDF 版、省外学生党员纸质版介绍信(第二联)电子版照片报送党委组织部邮箱:zzb@ujn.edu.cn,省外教工党员纸质版介绍信(第二联)报送党委组织部816室。
此次材料报送后,新增的入职教工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考此通知进行操作。
联系人:刘绪峰;联系电话:82765835。
附件:1.2024年新入职教工党员入党材料审核清单
2.2024年新入职教工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审核清单
3.2024级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核统计表
4.2024级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清单(内含2表)
5.2024级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审核清单
党委组织部
2024年9月6日